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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、沪深北证券交易所上市补助

发布时间:2022-07-12 18:09 信息来源:邵阳市行政审批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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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对象

完成股份制改造,拟在上海、深圳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;在沪深交易所首发上市借壳上市的企业;将注册地和纳税地均迁入湖南(邵阳的外地上市公司。

支持措施

(一)省级支持措施:

1.对已在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企业,给予200万元补助;对在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再给予100万元补助。

2.对在香港、美国等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,参照企业A股

3.对收购省外上市控制权并将注册地迁至我省的公司,省财政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。

(二)市级支持措施:

1.拟申报境内首发上市的企业,分三个阶段奖补每家企业200万元;

2.在沪深交易所首发上市借壳上市的企业,上市成功后,一次性奖补每家企业500万元;

3.将注册地和纳税地外地迁入邵阳的境内上市公司,实行“一事一议”,一次性奖补500-1000万元。

政策依据

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湖南省企业上市企业上市“金芙蓉”跃升行动(2022—2025年)〉的通知》(湘政办发〔2022〕2号)《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〈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〉的通知》(邵市办发〔2022〕6号)。

申请途径

向所属市两级财政部门和金融办书面申请

申请材料

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备案确认函、证明该企业已办理挂牌上市相关手续的公函、证明该企业已办理挂牌上市相关手续的公函等资料。

市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

市金融办0739-5360987  财政局0739-53953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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